一、 項目介紹
華東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主,兼有哲學、經(jīng)濟學、管理學等多學科協(xié)調(diào)發(fā)展的多科性大學,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學校有各類在校生21000余人,設有18個學院(部),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應用經(jīng)濟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共管理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建有13個博士點、32個碩士點、5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24個本科專業(yè);設有法學博士后流動站。
新加坡國立大學是新加坡歷史最悠久、最賦聲望的一所公立性大學,成立于1905年。在亞洲《Asiaweek》2002年亞太地區(qū)大學學府的排名榜上,新加坡國立大學整體排名第五,學術排名第三。在2009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S)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第30名,在亞洲地區(qū)僅次于東京大學、香港大學和京都大學。
經(jīng)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準,新加坡國立大學(NUS) 法學院與華東政法大學從2005年開始聯(lián)合舉辦國際商法碩士學位項目(LL.M )。本項目面向全球招生,生源來自于世界各地,以英語作為教學語言。該項目的全部課程以英 文 教授,學制為一年。授課教師均是由新加坡國立大學和華東政法大學聘請的國際知名法學教授。 教材均采用英文原版教科書(系英美頂尖大學推薦的權威教科書,作者均為國際知名的法學教授),授課地點分別在新加坡和上海兩地。學生按規(guī)定完成學業(yè)后,授予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LL.M.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by NUS(非兩校聯(lián)合學位)。
本項目已經(jīng)成功舉辦了十屆,畢業(yè)生遍布全球各地,他們在社會、政府、工商、教育等領域成就杰出。本項目校友會隸屬于華東政法大學校友會,并與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學院校友會并立為新國大在中國的主要校友組織,每年定期舉行精彩活動。本項目于2011年參加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評估院主辦的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辦學建設評選活動,被評為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辦學建設表揚項目。
二、課程設置
課程設置充分反映國際商法領域的最新發(fā)展,并結(jié)合學生興趣與現(xiàn)實需要。課程由新加坡國立大學負責安排,共包括十四門。其中,十二門課程由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教授授課;兩門由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授課。學生可從十四門課程中任選十門。
被錄取的學生先在新加坡國立大學進行為期六個月的學習,修讀五門課程(提供十個課目選擇)。其余課程的授課地點在華東政法大學的長寧校區(qū)。授課方式以密集型為主,每門課程在三周內(nèi)完成。
本項目所使用的教材采用英文原版教科書,系英美頂尖大學推薦的權威教科書,其作者均為國際知名的法學教授。
學期安排為:第一學期 自 7月至12月 (包括一周假期,期末考試在12月份);第二學期自1月至5月(期末考試在5月份)。
學生可供修讀的課程及授課地點如下表 :
課程名稱 |
授課地點 |
授課教師所屬院校 |
普通法推理與寫作 |
新加坡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債權法 (普通法) |
新加坡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比較公司法 |
新加坡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銀行與國 際支付 |
上海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國際稅法 |
上海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國際商事仲裁 |
上海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國際銷售法與比較銷售法 |
上海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跨國公司融資 |
上海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比較公司管理方法 |
上海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跨境交易與商法 |
上海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知識產(chǎn)權法 |
上海 |
華東政法學院 |
國際公法 |
上海 |
華東政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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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nus.edu.sg/admissions/coursework/iblcoursedesc.html
http://law.nus.edu.sg/admissions/coursework/iblteachingfaculty.html
三、申請辦法
(一)申請資格
1. 申請人須已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2. 申請人英語成績須為托福92分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或通過CET6考核。其中英語成績?yōu)橥懈?span>100分以上的申請者根據(jù)其法學能力情況,部分無需進行面試直接錄??;托福成績?yōu)?span>92-99,或雅思6.5分以上,或通過CET6考核的申請者需要進行面試酌情考慮是否錄取,且錄取后需要進行英語能力課程學習。申請人應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將英語成績交到報名處。
(二)申請方式
1. 申請人可至雙方院校官網(wǎng)下載申請表格,以英文填寫。
2. 須提交的個人材料:
i.經(jīng)公證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和翻譯件(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ii.經(jīng)公證的成績單及其翻譯件。或提供由證書頒發(fā)學校檔案室提供的蓋章的成績單及其翻譯件。(應屆畢業(yè)生可不提供今年的成績)。
iii.兩位教授的推薦函。推薦函須以英文書寫,推薦人須在推薦函信封封口處騎縫簽字。
iv.托福或雅思成績的原件;或其他證明英文能力的憑證。
v.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將報名表格及以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一并寄至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院合作辦學辦公室(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17號樓102室。郵政編碼:200042)。信封上注明“新加坡國立大學項目報名材料”。
(三)面試安排及申請結(jié)果
面試以全英文進行,由新加坡國立大學和華東政法大學 雙方 教授共同面試。
面試將于每年3月份進行,具體的日期和地點請關注華東政法大學東方法學網(wǎng)招生欄目http://www.law.ac.cn
申請結(jié)果將根據(jù)申請者成績分階段公布。特優(yōu)生無需參加面試可直接錄取。
(四)學費及報名截止日期
項目的學費為人民幣八萬八千元。報名費為人民幣200元。
申請時間為 10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
(五)咨詢聯(lián)系方式
電話和傳真: (86)21-62071632
電郵: lawGRADadm@nus.edu.sg(新加坡國立大學)
sunting@ecupl.edu.cn (華東政法大學)
網(wǎng)站:華東政法大學東方法學網(wǎng)招生欄目http://www.law.ac.cn
新加坡國立大學: www.nus.edu.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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