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一年一度的“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宣傳科學消費與依法維權,3月15日,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社會公益與法律援助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受邀參與浦東新區(qū)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與浦東新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的大型咨詢宣傳活動,現(xiàn)場接待消費者咨詢、受理消費者投訴或舉報。活動會場分別設置于浦東新區(qū)金科路3057號匯智國際廣場一樓以及浦東新區(qū)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樓內。
本次活動由社會公益與法律援助業(yè)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震旦律師事務所鄭祺律師帶隊,社會公益與法律援助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多名委員,上海匯鼎律師事務所周鶴、上海市震旦律師事務所李捷、上海雷曼律師事務所洪甘蒂等律師積極參加了此次宣傳活動。活動當日,共接待群眾咨詢19人次,內容涉及房產交易、投資理財、網上購物欺詐等不同領域。律師均給予了耐心細致的答復。其中鄭祺主任就一位消費者購買某銀行理財產品遭銀行違約的投訴接受了浦東電視臺的采訪,該消費者購買的理財產品到期后,某銀行拒絕按合同約定兌付本息,而是強調客觀原因導致產品虧損,要求將應兌付的金額轉為該銀行的股權,消費者同時稱該理財產品銷售時不但未提示風險反而宣稱是保本理財產品。鄭祺主任指出:“該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時不但不提示風險反而宣稱是保本理財,涉嫌消費欺詐;此外,合同到期后,該銀行拒絕兌付本息屬于違約行為,銀行這樣做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損傷了銀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商業(yè)信譽,就這件事情來說,消費者完全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社會公益與法律援助業(yè)務委員會為浦東新區(qū)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已開展合作多年,建立了包括律師駐會服務、律師每周四定期值班制度、提供咨詢培訓、參與消費糾紛調解、以案說法、合作進行專項課題研究等機制體制。幾年以來,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宣傳,合作帶來的成效顯著,特意前來咨詢、調解的群眾越來越多。律師參與消費者與商家的糾紛調解,引導商家及消費者在法律規(guī)定的基礎上進行協(xié)商,使調解工作效率更加提高,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使困擾當事人很長時間的糾紛得到較為完滿的解決。另外,在律師們的參與下,協(xié)助撰寫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工作通訊》稿件,以案說法,用法律手段“造勢”,給不講誠信的商家壓力,促使其提高服務質量。
浦東新區(qū)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對社會公益與法律援助業(yè)務研究委員會為消費者提供專業(yè)法律服務的方式給予了高度的肯定及評價,希望今后能繼續(xù)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進一步推動雙方的合作,為廣大的消費者維權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