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告人張玉東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在西城法院受審。西城法院供圖
懷柔區(qū)懷柔鎮(zhèn)南關村村委會原主任張玉東承包林地,自建39棟別墅并銷售,經有關部門多次叫停仍未果。昨日,張玉東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在西城法院受審,他也成為北京首例因占用農用地被追究刑責的人。
檢方稱破壞林地41.7畝
據檢方指控,張玉東于2006年4月間,與懷柔橋梓鎮(zhèn)峪口村村委會主任陳有海簽訂土地承包合同,非法改變農用地用途進行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別墅39棟及道路、護坡等附屬設施。經鑒定,造成林地植被破壞面積約41.7畝。
由于張玉東在接受涉案調查時,得知非法占用林地不夠10畝,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為脫罪,他找到親戚嚴金磊等人,簽訂虛假分包合同,昨日,其親戚嚴金磊被訴包庇罪一同受審。
自稱開始沒想到是違法
庭審中,張玉東和嚴金磊均表示認罪,但張對破壞植被的面積計算提出異議。“一開始只想租點地蓋房,沒想是違法?!睋┦?,2002年,他從朋友王某手里接過農家樂山莊繼續(xù)經營,看到山莊后面的一大片半山閑置,于是2006年4月,他找到峪口村村委會主任陳有海商量,想承包該片山林辦旅游、搞種植。陳有海在隨后的村民代表會上轉述,得到村民們的同意。于是張玉東自擬了一份合同,承包該村50畝“荒坡地”,承包期限為50年,每年租金15000元。5年后按8%遞增。開發(fā)內容寫明:房地產開發(fā)、種植等,陳有海并未提出異議。
拿到合同后,張玉東雇了一支施工隊,開始建設別墅、道路、護坡等附屬設施。
2007年,張玉東已用妻子的名字注冊好公司,開始宣傳、售賣別墅。截至案發(fā)時,39棟別墅已經售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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