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府分憂 為群眾解愁
日期:2006-04-21
作者:黨文俊 實習生沈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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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事,我找了許多部門,他們都推薦我走法律渠道,您這兒能幫幫我嗎?”
“對,這事你完全可以通過法院起訴,我們會為您提供相關幫助。”
在黃浦區(qū)信訪辦的“律師咨詢室”里,這樣的對話每周都在重復。這間“藍色房間”的來訪者,都抱著各式各樣的“法律謎題”。而坐堂“藍色門診”的,則是一群身份特殊的信訪接待者——黃浦區(qū)律師。
讓“涉法上訪”回歸“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律渠道解決。每個星期四上午,黃浦區(qū)律師輪流“當班”,為政府“分憂”,為群眾“解愁”。
“黃浦區(qū)信訪窗口律師咨詢室”自2005年1月在全市首創(chuàng)以來,在一年多的時間內處理涉法案件278起,接待來訪人員372人次,為“平安黃浦”的建設添彩。
在現(xiàn)場
“
直到最后一位來訪者離開”
4月13日,一個普通的工作日。
黃浦區(qū)信訪辦和往常一樣,一大早就人聲鼎沸,律師接待室就設在信訪辦大廳邊最顯眼的地方?,F(xiàn)在是8點30分,離規(guī)定的接待時間還差半小時,當班的上海公義律師事務所律師丁家明已經(jīng)“開工”了。
從去年1月份起,黃浦區(qū)39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就開始輪流“進駐”區(qū)信訪辦,每個星期四上午的“律師信訪接待”,已經(jīng)成為了黃浦區(qū)律師的“保留節(jié)目”。
筆者發(fā)現(xiàn),雖然律師咨詢室已經(jīng)提早“開門”,但“掛號”等候的來訪者還是排起了隊。
“你是特地來這里咨詢律師的嗎?”筆者詢問手持“2號”牌正在等候的李女士。
“對,我一大早特地趕來,居然還有人比我先到?!崩钆克坪鯇Α跋葋碚摺鳖H有“不滿”。
20分鐘后,李女士的“2號”被點到,筆者隨她進入了法律咨詢室。
據(jù)了解,李女士此次是為了“遺產(chǎn)糾紛”而來。今年3月底,李女士的繼父在外地去世,但弟媳對她封鎖了消息,并私自處理遺物。李女士于是向弟媳提出經(jīng)濟賠償。
“租賃房的使用權都歸弟媳了?!崩钆扛嬖V丁律師。
“若是你父親的財產(chǎn),你可享受繼承權,但租賃房是不能享受繼承權的?!倍÷蓭熃獯稹?
“那我該怎么要求賠償?”
“你可以要求財產(chǎn)賠償,還可以要求索還。如果打官司要分開打,一是要求分割父親的財產(chǎn),二是要求賠償你自己的財產(chǎn)?!倍÷蓭熤v得詳細又清楚。
李女士滿意離去的同時,下一位面帶愁容的來訪者,又踏門而入。
丁家明律師喝了口茶,潤潤嗓子,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對答如流”……
“一般來說,一個上午就要接待5、6批,最多的時候甚至要接待8、9批?!毙旁L干部王老師用“絡繹不絕”來形容律師接待室的鬧猛。
“有的來訪者大老遠趕來,到的時候,接待已經(jīng)‘超時’了,我們的律師連午飯也沒空吃,‘坐堂’直到最后一位來訪者滿意離開?!?
巧疏導
從“欲告御狀”到“庭外和解”
“韓律師,事到如今,我們只能把事情‘搞搞大’,下午我們就準備進京告御狀!”
2005年3月4日,正值“全國兩會”期間,接到這樣一條“爆炸式”的“臨別”短信,韓慧明律師著實吃了一驚。
發(fā)來短信的是A公司的老王。去年年初,中廣律師事務所的韓慧明律師第一次“坐堂”律師咨詢室,開門就迎來六位情緒激動的“不速之客”,老王便是其中之一。
老王等六人是A公司的職工代表,2003年12月,A公司與B公司就“浙江中路某號”簽訂了房屋轉讓協(xié)議。
之后,A公司依據(jù)協(xié)議向B公司支付了轉讓房產(chǎn)的定金,并按約定,對B公司的轉制職工進行了安置。
2004年8月,在A公司依協(xié)議申請辦理過戶手續(xù)的時,意外發(fā)生了。在“浙江中路某號”的產(chǎn)權證上,赫然登記著D公司的名字,A公司被告知“不能再辦理過戶”。
A公司頓時傻了眼。原來,C集團(B公司的上級母公司)已將該處房屋“另許”D公司。2004年11月,持有產(chǎn)證的D公司起訴,要求A公司遷出“浙江中路某號”。
B公司“一女二嫁”的行為,招致A公司陷入了失去“立足之身”的窘境。面臨可能的失業(yè)危機,A公司職工群情激憤。
2004年歲末至2005年初的這段時間,A公司的員工曾多次聯(lián)名寫信給市人大、市政法委、市區(qū)信訪辦,信訪部門也曾多次召集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協(xié)調,但終因A公司職工情緒對立,無果告終。
2005年2月初,韓慧明律師第一次在區(qū)信訪辦接待老王時,希望A公司的員工能多給有關部門一點協(xié)調時間。但顯然,A公司的員工還是“坐不住了”。
將這條“進京短信”念了3遍后,韓律師強烈意識到,A公司的員工一旦在“全國兩會”期間“群訪”北京,將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任憑韓律師在電話這頭竭力勸說,電話那頭依然“決不回頭”。韓律師當機立斷,火速將情況向區(qū)信訪部門領導做了匯報,并會同有關部門在新客站尋找上訪者。
3月4日下午2點14分,距離韓律師收到短信,過去了3個多小時,即將踏上北行列車的老王一行,被韓律師和信訪干部們用真誠“勸留”了下來。
站在K14次列車的月臺上,韓律師向老王表示:“我會和區(qū)里的信訪干部一起,在最短的時間里,為你們解決這樁事!”
此后,韓律師加緊收集整理證據(jù),提出了多套與法相合,與情相融的調解方案。
經(jīng)過十余次的反復協(xié)調,2005年8月,D公司與A公司終于“握手言和”:“浙江中路某號房屋”以310萬的對價,由A公司取得使用權,轉讓款165萬元由法院代管,在辦完全書交割后法院將轉讓款發(fā)還D公司,D公司撤訴。
一樁以“告御狀”開頭的官司,終以“庭外和解”謝幕。
明法理
依法信訪才能有效維權
信訪辦的“??汀焙粡娐蓭熛蚬P者強調,律師坐堂信訪辦,一部分的功效是讓信訪人明白自己權利的范圍和限度?!拔覀兟蓭煈龑碓L者依法維護自身利益,放棄超出自己權利范圍的利益訴求。依法信訪,才能有效維權,這符合去年新實施的《信訪條例》的立法精神?!?
去年冬天的一個星期四,正值上海明泰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富強當班接待。來訪者陳某代表他和他的同事共91人,聯(lián)名訴求G集團和他們簽訂的《解除工作關系協(xié)議》無效。
據(jù)了解,以陳某為代表的91人,都屬于G集團買斷工齡的員工。當時,91人主動書面申請“買斷”,經(jīng)G集團上層批準后,雙方簽訂協(xié)商解除工作關系經(jīng)濟補償協(xié)議,即由G集團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12萬元至14萬元后,G集團與91人解除勞動關系。
協(xié)議生效后,91人覺得補償太少,于是聯(lián)名上訪。當時,陳某的情緒相當激動,堅持政府出面為他們主持公道。胡富強律師立即意識到,處理稍有不慎,這樁“91人買斷案”就很可能成為群體鬧訪的“導火索”。
“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案信訪人的訴求屬于信訪人與原用人單位之間因解除工作關系所引起的人事爭議,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的法定途徑解決,不屬于政府行政機關信訪所能夠解決的范圍。”胡富強律師通過冷靜地分析,首先讓陳某放棄了“凡事纏政府”的錯誤立場。
胡富強律師告訴陳某,解除工作關系時,單位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臄?shù)額在《勞動法》上有明文的規(guī)定?!氨景钢?,G集團的補償額已經(jīng)大大超過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標準,如果你堅持上法院G集團的話,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胡富強律師的分析依法依理,平靜下來的陳某欣然接受,表示把打官司的力氣省下來,投入到新的工作崗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