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業(yè)洞察及糾紛趨勢分析:
(一) 行業(yè)洞察:
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商行業(yè)及冷鏈物流的崛起,我國冷庫總量不斷增長,市場也趨勢向好。根據(jù)2020年2月23日前瞻產(chǎn)業(yè)研究院在《2020年中國冷庫行業(yè)市場分析:消費升級推動市場需求增長 北上廣租金價格最高》一文中引用商務部統(tǒng)計數(shù)據(jù):“2019年中國冷庫總量達到6053萬噸,同比增長15.56%”(圖一)。
(圖一)
在如此向好的態(tài)勢之下,日本松下公司亦成為了該行業(yè)大軍的一員。2019年10月17日共同網(wǎng)發(fā)布的《松下計劃把在華冷藏業(yè)務擴至3倍》的報道稱“16日獲悉,日本松下公司已著手擴大在中國的冷藏冷凍物流業(yè)務,涉足倉庫設計和施工領域。……公司已經(jīng)與當?shù)仄髽I(yè)攜手,在東北地區(qū)的遼寧省大連建造了生鮮食品用的巨大物流倉庫”。
從我國的冷庫資源分布來看,日本松下選擇的遼寧省也算是我國冷庫資源所在的一個大省了。根據(jù)2019年7月23日物聯(lián)云倉在《2019年上半年冷庫市場報告:經(jīng)濟下行壓力大,行業(yè)活躍度趨緩》中的數(shù)據(jù):“2019年上半年我國冷庫資源主要集中在華東、華中、西南地區(qū),冷庫資源前五的分別是遼寧、河南、重慶、四川、廣東,冷庫面積均超60萬㎡,遼寧省更是超過了113萬㎡(圖二) ”。
(圖二)
隨著冷庫市場的不斷發(fā)展,冷庫出租或倉儲所帶來的糾紛也不斷顯現(xiàn)。
(二) 糾紛趨勢分析:
根據(jù)Alpha案例數(shù)據(jù)庫,輸入關鍵詞:“全文:冷庫+案由:租賃合同糾紛|倉儲合同糾紛+文書類型:判決”,檢索到的數(shù)據(jù)分析可知,2014年來,冷庫倉儲或租賃合同糾紛居高不下,2016年來更呈逐年上升趨勢(圖三),該類糾紛發(fā)生量前五的地域自高至低分別是山東、河南、江蘇、上海和北京,而山東的案例數(shù)占全國總量的19.8%左右,比位居第二的河南案件數(shù)更是翻了一番還多,可見山東是該類糾紛較為集中的地域。
(圖三,數(shù)據(jù)來源:ALPHA,檢索時間:2020-2-29)
(圖四,數(shù)據(jù)來源:ALPHA,檢索時間:2020-2-29)
本文在檢索時已將案由限定為“租賃合同糾紛”或“倉儲合同糾紛”兩大案由,系因在冷藏冷凍業(yè)務中冷庫供應方的業(yè)務模式主要涉及兩種,該兩種業(yè)務模式也分別對應了該兩大案由,而本文亦只探討該兩類業(yè)務模式的合規(guī)。租賃合同糾紛和倉儲合同糾紛的判決糾紛占比分別是66.32%和33.68%。
二、如何辨別“租賃”和“倉儲”法律關系
如前所述,冷庫供應方在冷藏冷凍業(yè)務模式主要涉及兩種,一種是直接將自己的冷庫(庫位)交付對方占有、使用,即整租,該類應簽訂《租賃合同》,而另一種是對方將自己需冷凍冷藏的物交付給冷庫供應方,由冷庫供應方對該物進行保管,即零租,該類應簽訂《倉儲合同》。
歷來糾紛中存在較多實質上是倉儲合同性質卻簽訂了《租賃合同》,冷庫供應方并以此為由抗辯不對倉儲物的凍壞損失承擔責任,但應注意的是,法院對法律性質的認定絕非僅依據(jù)簽訂的合同名稱,而是關注合同的實質內容,以及實際的履行情況,由此來厘清和認定最終的法律關系。那么進一步而言,兩類合同究其實質,到底如何區(qū)分?本文將從兩個出版案例著手分析,一探究竟。
案例1:陳某訴甲公司租賃合同糾紛
[基本案情]:
2006年5月13日,陳某和甲公司簽訂“冷庫租賃合同”一份,該合同主要約定:陳某租賃甲公司冷庫25平方米,期限1年,每月租金1800元;甲公司為陳某提供的庫溫在-5℃—9℃左右;存取貨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特殊情況除外),陳某為存取貨方便,需提前1個小時通知甲公司;對入庫貨物的要求,鮮貨、解凍貨和面食禁止入內。
合同簽訂后,陳某于2006年5月15日將2442箱速凍粘玉米(包裝箱載明保存方法-18℃保存,18個月)運至甲公司倉庫(6號庫),甲公司向陳某出具了收到玉米的收據(jù)。陳某按月向甲公司交納冷庫租金至10月15日,期間陸續(xù)提走部分貨物,提貨時向甲公司出具取貨手續(xù),寫明取貨數(shù)量及時間。
甲公司稱該庫鑰匙由陳某自己掌管,陳某對此予以否認,甲公司未提交陳某收到鑰匙的移交手續(xù)。同年9月,陳某到甲公司冷庫提貨時發(fā)現(xiàn),剩下的1200件速凍粘玉米有變質的現(xiàn)象。雙方對此賠償事宜爭執(zhí)不下,故涉訟。
案例2:孫某與許某租賃合同糾紛上訴案
[基本案情]:
2013年10月,許某經(jīng)人介紹將用紙質包裝箱包裝的蝦皮存放于孫某的冷庫。雙方口頭約定保管期限為6個月,保管費用共計4000元。孫某向許某提供兩個存儲庫位,庫位鑰匙由許某掌管,冷庫大門鑰匙由孫某掌管。2014年1月9日,孫某雇傭的工人馬某收到許某支付保管費1500元。許某發(fā)現(xiàn)蝦皮在冷庫儲存過程中大面積變質,雙方就賠償事宜協(xié)商不成,許某提起訴訟。
案例1中,法院最終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倉儲合同而非租賃合同,案例2中二審法院改判認定雙方之間存在租賃關系而非倉儲關系。
案例1中,法院認為“能否對倉庫進行占有、使用,是區(qū)分承租合同和倉儲合同的關鍵所在”。本案中,陳某沒有倉庫門的鑰匙,無法對倉庫進行占有和使用,不符合租賃合同要求“對租賃物占有、使用”的實質。而甲公司對貨物的入庫進行了清點,并出具了收據(jù),在出庫時也需手續(xù),符合倉儲合同“移交倉儲物、對倉儲物入庫檢驗、保管”的性質。
案例2中,二審法院認為“倉儲合同與租賃合同的區(qū)別在于倉儲合同并非轉移倉儲空間的使用權,而是存貨人向保管人轉移倉儲物的占有”,本案中,存儲涉案貨物的冷庫庫位的鑰匙是由許某實際控制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實際轉移的是冷庫庫位的使用權,對存儲在冷庫中的貨物,雙方之間并無實際交接的證據(jù)。此外,許某并無證據(jù)證明其在締約時告知過孫某倉儲的條件,倉儲物的性質等信息。
該兩案例將租賃合同和倉儲合同的本質區(qū)別均落在轉移標的上,如果轉移的是冷庫(庫位),那么屬于租賃合同,而若轉移的是倉儲物,那么屬于倉儲合同。此外,筆者認為從收費形式上也能輔助區(qū)分該兩類合同,若是租賃合同,租金一般相對固定,而不會隨倉儲物的增加而另生費用,而倉儲合同卻一般是按入庫物毛重的“噸”或“板/托盤”計收費用,換言之,只要入庫則必然會另生倉儲費。
三、合規(guī)化操作從業(yè)務流程入手:
在區(qū)分了兩種業(yè)務模式對應的法律關系之上,下文將分別對租賃合同和倉儲合同給出合規(guī)建議。
(一) 租賃合同
鑒于租賃合同的操作較為簡單,負擔義務也較輕,故此處僅從出租方風險防范角度簡要給出建議。
首先,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由出租方提供冷庫(庫位),冷庫(庫位)溫度是多少,并由對方支付租金。同時應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明確出租方不接觸冷藏物、更不對冷藏物進行入庫檢驗和保管,應由承租人自行判斷其存放的冷藏物是否適宜存放于該冷庫中、由承租人自行查看和保管冷藏物,并在冷藏物發(fā)生質變可能或已發(fā)生質變時采取相應措施。
為了使承租方正確、合理使用冷庫,以及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尤其火災高發(fā)),出租方也應在租賃合同中列明可能被損壞物的賠償項目明細表以明確賠償價格,以及嚴禁承租方在冷庫內吸煙、擅自改裝冷庫電路等行為。
其次,在冷庫交付時,務必由雙方辦理書面的交接手續(xù),即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書面確認承租冷庫(庫位)鑰匙已收到,以證明出租方已將約定冷庫完全交付對方占有、使用,而承租方也具備了自行入庫、查看、保管、出庫等的前提條件。
最后,建議在實際操作中出租方不接觸任何冷藏物、更無須對冷藏物進行入庫檢驗、出庫記錄,以免多生法律關系上的爭議。
(二) 倉儲合同
1. 簽訂合同時:
在該類糾紛中,存在諸多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的情形,在此首先建議雙方均應簽訂書面合同,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通過書面化固定,以免日后舉證之難。
在簽訂合同的基礎之上,常見的問題在于締約雙方在該類合同中約定的前后計費標準不一的情況,筆者在審核該類合同時亦遇到倉儲費在同一份合同中前后約定單位不一的情形,在前約定了倉儲費單位是“3.5元/板/天”,在后又約定了“3.5元/噸/天”,如此將導致雙方對倉儲費產(chǎn)生爭議。2015年7月19日上海法制日報刊登《“噸”變“板”冷庫收費翻一番》一案(案例3),便是因此所生之爭議。
案例3:羅寶盛與海南南北冷凍保鮮有限公司倉儲合同糾紛二審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9日,羅寶盛將1588箱蘋果存放在南北公司的保鮮庫,雙方未訂立書面合同。入庫時單據(jù)中注明“冷藏費(6元/噸.天)”。2014年4月8日前的4次出庫,出庫單中均有“冷藏費(6元/噸.天)”字樣,而該日以后出庫單中都出現(xiàn)了“冷藏費(6元/噸/板.天)”字樣。南北公司在收費窗口張貼公示:平常果的冷藏費收費標準為(6元/托盤/日)。蘋果屬平常果的范疇。每托盤即為每板。
實際結算時,南北公司均按4元/板/天的標準向羅寶盛收取冷藏費,羅寶盛一直沒有提出書面異議。
2014年10月25日,羅寶盛到南北公司冷庫準備取走剩余的蘋果,南北公司按4元/板/天的標準核算,羅寶盛認為南北公司多收取費用,應按冷藏費(6元/噸.天)計算,雙方因冷藏費金額發(fā)生爭議后致訟。
[二審認為]
羅寶盛與南北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在雙方多次提貨付款中,入庫單和部分出庫單中有“冷藏費(6元/噸.天)”字樣,也有部分出庫單中都有“冷藏費(6元/噸/板.天)”字樣,羅寶盛主張按冷藏費(6元/噸.天)計算,而南北公司實際是按4元/板/天計算,羅寶盛也多次支付冷藏費。由于雙方?jīng)]有簽訂書面合同,入庫單和出庫單標明的冷藏費及雙方實際支付的冷藏費均不同,應認定雙方對冷藏費的計算約定不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規(guī)定,結合行業(yè)交易習慣和雙方交易的實際情況,酌情確定雙方冷藏費的計算標準為4元/板/天。
此處值得一提的是,原審判決也將冷藏費的計算標準認定為4元/板/天,但其認定的依據(jù)卻是“雙方的交易習慣”,但在本案中雙方對入庫以來的計費標準就存有爭議,換言之,入庫以來的計費標準就是本案的訟爭焦點,雙方間不存在“交易習慣”一說,故筆者認為二審的裁判理由更為準確,即依據(jù)“行業(yè)交易習慣和雙方交易的實際情況”據(jù)以認定冷藏費標準。
2. 入庫檢驗時:
冷庫供應方即此處的保管人應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該目的一來是為了確定入庫物的品種、數(shù)量、質量、毛重,以及其他與收費標準相關內容,二來是為了確定入庫物是否適宜存放在該冷庫中,三來是為了入庫后保管的便利及合規(guī)。
詳言之,若入庫物是冷藏冷凍食品的,應進行符合性驗證和感官抽查、測定食品中心溫度、查驗冷藏冷凍食品的收貨溫度是否符合標簽標示或相關參照標準的溫度條件、冷庫環(huán)境是否符合冷藏冷凍食品要求的溫度和條件、是否在保質期內等。同時保管人應如實在記錄單上記錄冷藏冷凍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生產(chǎn)日期或生產(chǎn)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保存條件以及貨物來源,并保存相關憑證等。
如果入庫物所要求的溫度與保管人提供的冷庫溫度不符,保管人首先應拒絕該批貨物入庫,若存貨人堅持入庫,則保管人負有風險告知義務,應在入庫單中載明并加粗提示:“約定的冷庫溫度不適合該倉儲物,本司已拒絕該貨入庫,但貴司依舊堅持入庫,此將導致倉儲物生理病變等情況,貴司已明確知悉,并將承擔全部毀損責任。”否則,若因冷庫約定溫度不符合倉儲物要求的溫度導致倉儲物病變的,法院仍會認定保管人有責。
如案例(2014)佛南法桂民二初字第163號倉儲合同糾紛中,倉儲物酥梨的長時間最佳儲存溫度為0-1℃,存儲酥梨的羅村冷庫高溫倉溫度設定為0-5℃(亦系雙方約定的溫度),而存儲期間的實際溫度為1-3℃,該溫度顯然高于上述最佳儲存溫度,故法院認為“作為對外營業(yè)的專業(yè)冷庫,應按國標《冷庫設計規(guī)范》進行設計。即便冷庫因在國標發(fā)布之前已經(jīng)營多時而不再重新設計,也應該了解國標中對各類食品冷藏溫度及儲存環(huán)境的具體規(guī)定。存貨人要求存放而冷庫的溫度達不到規(guī)定的倉儲物儲存合適溫度的情況下,保管人應選擇拒絕接收,或明確告知該冷庫的溫度不適,以讓存貨人充分知悉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弊罱K法院認定雙方各自50%的責任。此外,該判決中所謂的“國標中對各類食品冷藏溫度及儲存環(huán)境的具體規(guī)定”,請詳見圖五。
(圖五,來源:GB50072-2010《冷庫設計規(guī)范》3.08)
最后,入庫單應載明入庫物的品種、數(shù)量、質量、以及其他與收費標準相關的內容,同時著重提示涉風險內容等,隨后由雙方人員(獲得授權人員)共同在入庫單、記錄單上簽字確認。
3. 入庫后的保管:
保管人應建立每日全程溫度記錄制度,同時定期查看倉儲物狀態(tài),并在發(fā)現(xiàn)倉儲物變質或損壞時,按合同約定載明的地址書面通知存貨人(緊急情況下可由保管人先行處理,事后再通知存貨人),并催告其作出必要處理,同時告知其未在催告期間內處理的,為避免損失的進一步發(fā)生,保管人將予以處理。
若因保管不善致?lián)p的,法院將根據(jù)致?lián)p原因、致?lián)p程度、保管人的過錯等因素確定保管人的責任(比例),賠償金額一般通過評估或市場價格(同期同類品種銷售均價)確定,基準日一般以發(fā)現(xiàn)貨損日為準。
若因保管不善丟失的,一般認定保管人對丟失的倉儲物全額賠償。該種“丟失”亦包括下文將涉及的“不具備提貨資格的人提貨”的情形。
4. 出貨時“憑單認人”提貨及留置權的行使:
(1) 憑單提貨及提貨人身份確認:
保管人應和存貨人通過合同約定載明的郵箱、微信號、手機號等方式確定提貨人的姓名、身份、以及所提貨物的品種、數(shù)量等必要信息,并要求提貨人攜帶倉單/入庫倉儲憑證、身份證明、載明具體授權權限和期限的委托書或其他材料前來提貨。
保管人在實際操作中應務必重視“事前確認”和“事中核驗”提貨人身份,而非僅憑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便同意提貨,因該章亦可能是假章,根據(jù)“九民會紀要”確定的遇假章時“認人不認章”的審判理念,“查人”比“看章”更為重要。
案例4:寶冶公司訴德圣公司倉儲合同糾紛案(《人民法院報》2011年04月27日第7版)
[基本案情]:
2007年4月28日,寶冶公司和德圣公司簽訂倉儲合同,將鋼材交德圣公司保管,憑寶冶公司簽發(fā)的提貨單發(fā)貨。合同有效期限從2007年4月27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后,寶冶公司尚有3643噸鋼材存放于德圣公司倉庫。2008年3月12日,德圣公司向寶冶公司出具3643噸庫存鋼材清單。
2007年9月19日,寶冶公司和華夏冷軋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將存放于德圣公司倉庫的3643噸鋼材出售給華夏冷軋公司,總價款1555萬元。華夏冷軋公司已預付貨款310萬元,余款1245萬元一個月內付清。交貨方式為華夏冷軋公司自提,倉庫保管費用由華夏冷軋公司自理。
2008年4月15日,華夏冷軋公司在未持有寶冶公司提貨單的情況下,從德圣公司倉庫徑行提取寶冶公司的全部庫存鋼材3643噸。華夏冷軋公司后向寶冶公司出具分期償還鋼材尾款1245萬元的承諾書,表示于2008年6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款項。
寶冶公司后提起訴訟,要求德圣公司支付鋼材款,華夏冷軋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訴訟中,寶冶公司明確其是基于倉儲合同主張權利。
[裁判]
二審法院認為,德圣公司與寶冶公司之間在原合同期滿后仍然存在事實上的倉儲合同法律關系。德圣公司在寶冶公司未簽發(fā)提貨單的情形下,擅自允許華夏冷軋公司提貨,應當向寶冶公司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因德圣公司違反倉儲合同義務擅自發(fā)貨,導致寶冶公司至今未收回全部貨款,故德圣公司應當賠償寶冶公司未能收回的剩余貨款。法院判決:德圣公司賠償寶冶公司1245萬元;駁回寶冶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而該案的一審當初駁回了原告所有的訴訟請求,其認為倉儲合同到期后,原合同約定對于德圣公司已無約束力。寶冶公司與華夏冷軋公司之間存在真實買賣合同關系,寶冶公司已收取310萬元貨款,并接受華夏冷軋公司出具的承諾書。華夏冷軋公司從德圣公司提貨的行為實際是寶冶公司與華夏冷軋公司在履行雙方的買賣合同,德圣公司向華夏冷軋公司發(fā)貨并沒有過錯,亦不構成違約。
(2) 留置權的行使:
提貨時常會遇到“留置權如何行使”的問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三百八十條之規(guī)定,倉儲合同中只要雙方?jīng)]有其他特別約定,若存貨人未按約定支付倉儲費及其他費用時,保管人對保管物享有留置權。一般雙方的倉儲合同也會對此作出明確約定。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guī)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沒有約定履行債務期間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兩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chǎn)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xié)議以留置財產(chǎn)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留置財產(chǎn)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在冷藏冷凍業(yè)務中,基于絕大部分倉儲物均具有最佳儲存期或保質期,更甚屬于鮮活易腐物范疇,故該類業(yè)務中留置權的行使應注意結合倉儲物的狀況予以考量,切勿一味留置對方倉儲物,錯過最佳處置期,進而導致倉儲物生理病變或腐爛等。
案例5:保定兆豐緣食品有限公司、晉州市信德源冷庫倉儲合同糾紛
[基本案情]:
2014年8月25日雙方口頭約定:兆豐緣公司在信德源冷庫存放雪梨,預計占兩個冷藏洞,期限自2014年8月25起至2015年5月1日,用信德源冷庫提供的包裝(鐵筐),制冷費以實際存放的數(shù)量為準,兆豐緣公司預交定金5000元。協(xié)議達成后,兆豐緣公司給付信德源冷庫定金5000元并開始收梨存放,共存入雪梨818.26噸,雪梨進價每斤1.1285元。2015年1月兆豐緣公司開始從信德源冷庫提取雪梨,發(fā)現(xiàn)提取的雪梨部分被凍壞,兆豐緣公司陸續(xù)提取了483.955噸。2015年4月21日兆豐緣公司再次提取雪梨時,信德源冷庫要求兆豐緣公司支付倉儲費再出庫,兆豐緣公司認為凍梨的損失已超過倉儲費,為此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信德源冷庫阻止兆豐緣公司出庫,導致雪梨334.305噸留置信德源冷庫。兆豐緣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申請晉州市公證處對庫存雪梨進行保全證據(jù)。
[裁判]
兆豐緣公司明知雪梨系季節(jié)性很強的果品,且知曉被留置雪梨價值遠高于倉儲費,兆豐緣公司并未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故兆豐緣公司對涉案雪梨造成的損失應承擔次要責任。信德源冷庫作為保管人,本應對倉儲物盡到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妥善管理倉儲物,充分保障倉儲物的質量安全,在信德源冷庫發(fā)現(xiàn)雪梨發(fā)生凍害后,本應及時與兆豐緣公司溝通并協(xié)助兆豐緣公司將雪梨損失降到最小,但信德源冷庫于雪梨凍壞前期怠于履行相關義務,在其扣留兆豐緣公司雪梨后,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實現(xiàn)貨物的價值,故信德源冷庫應對造成的損失承擔主要責任。綜合案情分析,原審認定兆豐緣公司承擔30%責任、信德源冷庫承擔70%責任并無不妥。
5.合同到期時:
鑒于冷庫所儲貨物均存在最佳儲存時間,故謹慎起見建議在合同約定的儲存期間屆滿前10日,保管人按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書面催告存貨人于合同期限屆滿時提貨,同時提示不提貨可能導致的風險及后期應負擔費用,如:“本合同將于×年×月×日屆滿,貴司應于合同期限屆滿時提貨,若貴司未在該期限內提貨的,可能導致所儲貨物長期儲存所致生理變質等情形,該全部責任均由貴司自行負擔。同時,后期倉儲費按合同約定,將在原有基礎上加收一倍。”
最后,冷藏冷凍業(yè)務中火災多發(fā),冷庫供應方也應重視消防合規(guī)。以及后期注意《冷藏冷凍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正式出臺。
如有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作者,謝謝。
原文鏈接:點擊查看 http://www.aohaibz.com/common/pdf.js/viewer.jsp?file=/service/rest/tk.File/6682181ebe84488598e26d090159fe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