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下午,市律協信托業(yè)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信托研究會”)在市律協35樓第一會議室召開了2016年《證券投資信托業(yè)務操作指引(征求意見稿)》首次討論會議。信托研究會副主任馮加慶律師主持會議,信托研究會委員顧躍進律師、闞蓉律師、解瑞強律師等14名委員參加了本次會議。市律協副會長呂琰蒞臨會議參與討論并作總結發(fā)言。
根據年前的工作計劃安排,信托研究會副主任馮加慶律師和信托研究會委員朱劍鋒律師受信托研究會主任李憲明律師委托,組織完成了《證券投資信托法律業(yè)務操作指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引》”)。
本次會議副主任馮加慶律師首先發(fā)言,對《指引》的結構安排、條款內容做了簡單的講解,各位委員紛紛發(fā)言,對《指引》主要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對《指引》性質的定性;二是對《指引》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范圍進行認定;三是對《指引》中證券投資信托業(yè)務分類標準提出建議;四是對具體條款的內容、結構安排等提出建議。
各位委員以認真、嚴謹的態(tài)度對本《指引》提出了具有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通過本次會議,信托研究會將進一步明確《指引》的性質、豐富《指引》的內容,并通過對《指引》條款結構的調整、律師業(yè)務操作中風險點的揭示以及增加《指引》的實操性等方面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