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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來源: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     日期:2016-04-08     作者:全國律協(xié)    閱讀:5,158次


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聯(lián)合印發(fā)文件  

全面部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

 

  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門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對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2016年1月,意見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次會議上審議通過。意見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是指導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意見指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作,是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四部門聯(lián)合制定下發(fā)意見,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大力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對于促進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厲行法治,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了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一是突出學習憲法,培養(yǎng)憲法意識。


  二是學習國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識。三是學習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產(chǎn)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jīng)濟社會事務的水平。四是學習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切實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五是深入推進法治實踐,結合國家工作人員崗位需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職責。


  意見提出了6個方面的重點措施完善制度。一是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三是加強法治培訓。四是堅持依法決策。五是嚴格依法履職。六是完善考核評估機制。


  意見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擺在重要位置,作為一項長期性、經(jīng)常性工作來抓,推動學法用法向縱深發(fā)展。要在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xié)調配合,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司法部負責人就《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答記者問

 
   日前,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聯(lián)合印發(fā)了今年1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圍繞意見的有關問題,司法部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么要制定出臺意見?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抓“關鍵少數(shù)”,要求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要求“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

  這次制定出臺意見,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在以往相關規(guī)定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各地各部門開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工作實踐,根據(jù)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對促使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長效化,促使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促進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

  問:意見主要解決哪些問題?

  答: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與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有的領導干部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重視不夠,有的地方和部門學法用法制度不夠健全,有的國家工作人員法治觀念淡薄,有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意見著力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在三方面取得新進步、新成效。

  在認識上,要求各地各部門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作為一項長期性、經(jīng)常性工作來抓,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納入本地、本部門工作總體布局。

  在制度上,對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提出明確要求,使之更具體、易實施、可考核,促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由一般性要求變成制度性安排。

  在機制上,明確了黨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和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加強組織協(xié)調,推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形成。

  問: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有何要求?

  答:意見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持續(xù)深入開展,努力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yǎng),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fā)展的能力水平,充分發(fā)揮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chuàng)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意見要求國家工作人員緊密結合實際,認真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養(yǎng),不斷增強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帶頭學習憲法和法律,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黨章和各項黨內法規(guī)。

  意見主要提出5方面內容。一是堅持把學習憲法放在首位,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實施;二是學習國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識,;三是學習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產(chǎn)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jīng)濟社會事務的水平;四是學習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切實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五是積極推進國家工作人員結合崗位需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問:為什么強調學習黨內法規(guī)?

  答:“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健全黨內法規(guī)是依法治國的題中之義。意見要求黨員干部要深入學習黨章和黨內法規(guī),尊崇黨章,增強黨章黨規(guī)黨紀意識,做黨章黨規(guī)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各級黨組織都要切實履行學習宣傳黨內法規(guī)的職責,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guī)管黨,把黨內法規(guī)作為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充分發(fā)揮正面典型倡導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為黨內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問:意見采取哪些措施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

  答:一是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意見把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的基本制度,要求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guī)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年度學法計劃,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

  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意見強調定期組織法治講座、法治論壇、法治研討等,利用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等開展學法活動,深入推動經(jīng)常性學法;要求搭建和完善學法平臺,建設網(wǎng)絡學法學校、網(wǎng)絡學法課堂,拓寬學法渠道和學法形式。意見實施過程中,將推動各地各部門更多更好地運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更有效地組織開展以案釋法、旁聽庭審、警示教育等活動,增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的覆蓋面和吸引力。

  三是加強法治培訓。意見要求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guī)劃,把憲法法律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和其他相關培訓機構的培訓必修課,加強法治課程體系建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統(tǒng)性和實效性;把法治教育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入職培訓、晉職培訓的必訓內容,確保法治培訓課時數(shù)量和培訓質量;根據(jù)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專題法治培訓,加大各類在職業(yè)務培訓中法治內容比重;在組織調訓中增加設置法治類課程,明確法治類課程的最低課時要求。

  問:意見對國家工作人員用法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見從堅持依法決策和嚴格依法履職兩個方面提出了要求。

  在堅持依法決策方面,強調要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決策,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落實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限、內容和程序等進行合法性審查。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為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推動在國有企業(yè)設立公司律師。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于違法決策以及濫用職權、怠于履職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都要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嚴格依法履職方面,強調牢固樹立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職責,把學到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依法辦事的能力。嚴格實行執(zhí)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取得執(zhí)法資格的,不得從事執(zhí)法活動。嚴格執(zhí)行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重大執(zhí)法決定未經(jīng)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落實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職責權限、法律依據(jù)、實施主體、流程進度、辦理結果等事項,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jiān)督。落實執(zhí)法案卷評查、案件質量跟蹤評判工作,努力提高執(zhí)法質量和執(zhí)法水平。執(zhí)法、司法機關領導干部要以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學法用法,忠于法律、捍衛(wèi)法治。落實執(zhí)法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

  問:意見采用哪些措施加強學法用法的監(jiān)督考核?

  答:意見從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yǎng)和學法用法工作開展情況兩個方面規(guī)定了監(jiān)督考核的措施。

  首先,推行國家工作人員法律考試。意見提出國家工作人員錄用和招聘中的入門考法、定期法律考試、任職法律考試、擬從事行政執(zhí)法人員的執(zhí)法資格專門考試。關于錄用和招聘中的入門考法,強調增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法律知識的比重;關于定期法律考試,許多地方和部門通過定期組織集中考法、網(wǎng)上考法等多種形式的法律考試,初步達到了以考促學、以考促用的效果;關于領導干部任職法律考試,各地普遍開展了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試,意見實施后將對干部任職前考法制度的適用范圍、考試內容、考試形式、考試結果運用等進行規(guī)范和完善,更加注重考察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提高考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其次,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考核監(jiān)督。意見要求把學法用法情況列入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職中進行述法。意見強調把法治觀念、法治素養(yǎng)作為干部德才的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jù)。意見同時要求對學法用法工作推動開展情況加強考核評估,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情況納入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內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qū))創(chuàng)建考核指標。

  問:如何建立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機制?

  答:落實意見須建立健全黨委統(tǒng)一領導、各部門分工協(xié)作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并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學法用法工作的具體落實,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細化各項制度措施,體現(xiàn)不同崗位特點,并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創(chuàng)造條件提供保障。積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按照有關規(guī)定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意見強調,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xié)調配合,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機制。黨委組織部門要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監(jiān)督,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訓計劃,協(xié)調培訓院校落實憲法法律必修課,把學法用法情況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黨委宣傳部門要協(xié)助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加強對學法用法工作的輿論宣傳。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把法治知識納入公務員錄用考試、培訓和年度考核范圍。司法行政部門要具體承擔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組織協(xié)調、指導和檢查。
 
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  
 


  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月22日印發(fā)《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蛾P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guī)范化,切實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yǎng)和依法辦事的能力,現(xiàn)就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

  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作,是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國家工作人員的學法自覺性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yǎng)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普遍提高,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要看到,與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相比,國家工作人員在學法用法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領導干部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重視不夠,有的地方和部門學法用法制度不夠健全,有的國家工作人員法治觀念淡薄,有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從全面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高度,充分認識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重要性,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大力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促進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厲行法治,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應有貢獻。

  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內容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持續(xù)深入開展,努力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yǎng),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fā)展的能力水平,充分發(fā)揮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chuàng)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二)主要內容

  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要緊密結合實際,認真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養(yǎng),不斷增強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帶頭學習憲法和法律,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黨員干部要深入學習黨章和黨內法規(guī),尊崇黨章,增強黨章黨規(guī)黨紀意識,做黨章黨規(guī)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

  1.突出學習憲法。堅持把學習憲法放在首位,深入學習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體和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培養(yǎng)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至上理念,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實施。

  2.學習國家基本法律。認真學習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jīng)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國防法以及國際法等方面的法律,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識,不斷提高法律素養(yǎng)。

  3.學習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產(chǎn)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認真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法律法規(guī)、文化建設法律法規(guī)、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以及教育、就業(yè)、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yī)療衛(wèi)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jīng)濟社會事務的水平。

  4.學習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有針對性地加強與履職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切實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5.深入推進法治實踐。堅持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法治實踐成效作為檢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標準,積極推進國家工作人員結合崗位需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職責,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進一步健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

  (一)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guī)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組織開展集體學法。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講法治課,做學法表率。堅持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凡是涉及經(jīng)濟發(fā)展、社會穩(wěn)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決策前應先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把領導干部學法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結合國家工作人員崗位需要,推動學法經(jīng)常化。堅持以自學為主的方法,聯(lián)系實際制定學習計劃,明確學習任務,保證學習時間和效果。定期組織法治講座、法治論壇、法治研討等,利用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等開展學法活動,推動經(jīng)常性學法不斷深入。依托全國黨員干部現(xiàn)代遠程教育系統(tǒng)、各級政府網(wǎng)站、專門普法網(wǎng)等資源,建設網(wǎng)絡學法學校、網(wǎng)絡學法課堂,搭建和完善學法平臺。注重微博、微信、微視、移動客戶端等新技術在學法中的運用,組織開展以案釋法、旁聽庭審、警示教育等,不斷拓寬學法渠道,推進學法形式創(chuàng)新。

  (三)加強法治培訓。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guī)劃,明確法治教育的內容和要求。把憲法法律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和其他相關培訓機構的培訓必修課,進一步加強法治課程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統(tǒng)性和實效性。把法治教育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入職培訓、晉職培訓的必訓內容,確保法治培訓課時數(shù)量和培訓質量。根據(jù)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專題法治培訓,加大各類在職業(yè)務培訓中法治內容的比重。在組織調訓中增加設置法治類課程,明確法治類課程的最低課時要求。

  (四)堅持依法決策。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決策,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落實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限、內容和程序等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jīng)合法性審查或經(jīng)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為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預防和減少違法決策行為的發(fā)生。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要普遍設立公職律師,參與決策論證,提高決策質量。推動在國有企業(yè)設立公司律師,防范經(jīng)營風險,實現(xiàn)國有資產(chǎn)保值增值。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于違法決策以及濫用職權、怠于履職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都要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嚴格依法履職。牢固樹立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職責,把學到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依法辦事的能力。嚴格實行執(zhí)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取得執(zhí)法資格的,不得從事執(zhí)法活動。嚴格執(zhí)行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重大執(zhí)法決定未經(jīng)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落實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職責權限、法律依據(jù)、實施主體、流程進度、辦理結果等事項,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jiān)督。落實執(zhí)法案卷評查、案件質量跟蹤評判工作,努力提高執(zhí)法質量和執(zhí)法水平。執(zhí)法、司法機關領導干部要以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學法用法,忠于法律、捍衛(wèi)法治。落實執(zhí)法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

  (六)完善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國家工作人員錄用、招聘中法律知識的考察測試,增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法律知識的比重。定期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法律考試,健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法律考試制度,推動以考促學、以考促用。對擬從事行政執(zhí)法人員組織專門的法律考試,經(jīng)考試合格方可授予行政執(zhí)法資格。把學法用法情況列入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把法治觀念、法治素養(yǎng)作為干部德才的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jù)。探索建立領導干部法治素養(yǎng)和法治能力測評指標體系,將測評結果作為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情況納入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內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qū))創(chuàng)建考核指標,增加考核的分值權重。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并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學法用法工作的具體落實。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作為一項長期性、經(jīng)常性工作來抓,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總體布局中,做到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細化各項制度措施,體現(xiàn)不同崗位特點,并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創(chuàng)造條件、提供保障。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納入“法律進機關(單位)”、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學習型機關建設、機關(單位)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推動學法用法向縱深發(fā)展。積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充分調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注重總結宣傳學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經(jīng)驗和做法,充分發(fā)揮典型示范作用。

  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xié)調配合,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黨委組織部門要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監(jiān)督,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訓計劃,協(xié)調培訓院校落實憲法法律必修課,把學法用法情況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黨委宣傳部門要協(xié)助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加強對學法用法工作的輿論宣傳。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把法治知識納入公務員錄用考試、培訓和年度考核范圍。司法行政部門要具體承擔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組織協(xié)調、指導和檢查。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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