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北京7月4日電(記者舒靜、金小茜)“稅”和“費”無疑是近期最熱的兩個字。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30日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稅起征點將從現(xiàn)行的2000元提至3500元,第一級稅率從5%降至3%;自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下發(fā)通知,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以來,收費公路顯現(xiàn)“瘦身”跡象,山東省率先表示,6月28日起降低全省高速公路的最低收費標準;按照銀監(jiān)會、中國人民銀行、發(fā)改委下發(fā)的通知,7月1日起,11類34項銀行服務收費開始一律免除。
一系列“利好消息”,體現(xiàn)了民意,釋放出積極的信號,也折射著更深的期盼。
個稅法修改峰回路轉(zhuǎn)。二審草案公布時,還有人感嘆23萬民意只是“走過場”,最終通過的方案卻又將個稅起征點提高500元。有參與審議的人大代表稱,這一結(jié)果要歸功于網(wǎng)民呼吁和前期征集意見時83%的反對票。
盡管離最初的5000元預期有一定差距,但此舉的積極意義不可小覷。創(chuàng)下紀錄的意見數(shù)量,民眾對自身權(quán)益的積極關注和熱烈討論,各方意見的博弈和草案對民意的吸收……與幾百元的“實惠”相比,也許其在法律和程序上的意義更為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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