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軍,1986年畢業(yè)于山西大學法律系,1987年從河東大學調入原運城地區(qū)律師事務所開始從事律師工作,1994年辭職創(chuàng)辦山西省晉華律師事務所。2003年當選山西省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同年在山西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律碩士學位,現為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特邀研究員,山西法官職業(yè)學院運城分院聘任教授,運城市首屆十佳律師。
“律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剛剛41歲的王建軍,在律師這個行業(yè)已經打拼了20年。說起對律師這個職業(yè)的認識,王律師形象地說:“律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師通過勞動間接維護法律尊嚴,做得好,公正高尚;做得不好,有損律師形象!”
1987年,通過統(tǒng)一招考進入當時的運城地區(qū)律師事務所,王建軍開始了他的律師生涯。從剛開始的不喜歡,到后來的慢慢適應,再到現在的如魚得水,支撐著他向前邁進的,是那顆追求公正的心!“律師應仗人間義”,律師的工作就是提供法律服務,通過服務追求公正?!澳谜l錢,替誰說話”是不錯,但并不是什么話都說,也不是誰的錢都拿。王律師接案辦案有個原則,那就是只有合理、合法的案子才接,只有合理、合法的話才說。他常說律師必須把握自己,不為金錢喪失原則,“君子愛財,要取之有道!”
“做了這么多年的律師,不能說是每件案子都做得很好,但我在盡自己的努力,爭取做到更好!”王律師就是這樣兢兢業(yè)業(yè)地工作,對案件負責,對當事人負責,對自己負責,用實際行動來對法律進行宣傳。他表示,努力付出雖然有的時候會失敗,但是,通過不正當手段贏得官司,不僅沒有盡到律師的職責,更有損律師的形象!其實,當律師不是打贏官司就好,通過律師不同角度的辯護,讓法官“兼聽則明”,公正地處理案件,才是律師真正的職責所在!
20年來,他辦理了上千件案子。每件案子,不分標的、影響大小,他都認真對待。他說,在法律基本要素均具備的情況下,是否認真負責是決定案件成敗的關鍵。在自己的努力下,能使無罪的人被釋放,有罪的人得到相應的處罰,是對他的工作的肯定。至今讓王律師記憶猶新的,是他受理的幾件當事人是公檢法系統(tǒng)的案子。他成功辦理了諸如引起焦點訪談報道的某法院副院長王某枉法裁判案、某公安局干警王某貪污案、某法院經濟庭庭長劉某玩忽職守案。三被告后來均被依法宣告無罪,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怎樣才能做一個好律師呢?王律師侃侃而談道:一個好的律師應該精通法律,具有敏捷的思維,良好的心理素質、應變能力,準確的判斷力,激昂的表達能力和一手好文章。1994年的時候,聞喜縣某銀行、某化肥廠與四川廣元投資公司發(fā)生經濟糾紛,廣元中級法院受理了這個案件,雖然王律師提供了大量的證據,但是一審仍然敗訴。后來上訴至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王律師經過據理力爭,使案件完全翻轉,撤銷一審判決,駁回起訴。在外地辦案能辦成這樣,充分體現了王律師處變不驚的心理素質和力挽狂瀾的應變能力!
“律師不能只顧著賺錢打官司”
除了打官司,王律師還熱心公益事業(yè),情系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他說,“律師不能只顧著賺錢打官司,要肩負社會責任,責無旁貸地促進社會的發(fā)展”。早在1990年的時候,通過為發(fā)生在當地的一起未成年人強奸案(起訴書認定被告人作案時已滿16歲,經過王律師的精彩辯護最終認定作案時被告不滿14歲而無罪釋放)的辯護,就使其認識到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需要律師的幫助。在擔任原運城市九屆政協(xié)委員到看守所視察期間,王律師看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與成年人混同關押著,當即提出糾正意見,看守所很快進行了糾正;由于其具有較高的法理功底,王律師經常受邀到法院、檢察院舉辦法制講座。利用這些機會王律師主動把未成年人保護法、兒童權利公約的相關內容與刑事訴訟法相結合進行宣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03年王建軍律師在山西省第四次律師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副會長同時兼任青少年委員會主任。從此,他把工作重點放在推動整個山西律師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上來。2005年六一兒童節(jié)前,他和其他同仁一道到山西省少教所進行慰問并與其簽署了《共建法律援助站協(xié)議書》,當場給未成年學員進行咨詢。根據全國“律協(xié)未保委”的統(tǒng)一安排,王建軍律師及時向會長辦公會進行匯報并以協(xié)會正式文件下發(fā)全省招募未成年人保護志愿律師,組建了200余人的志愿律師網絡。2006年,全國“律協(xié)未保委”將項某校園傷害案指派到山西。王律師非常重視,認為辦好個案是體現志愿律師價值的重要標志,便以省律師協(xié)會的名義致函大同市律師協(xié)會讓其指派責任心強、業(yè)務能力過硬的律師無償代理。后來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事情得以圓滿解決,當事人家長對律師協(xié)會和志愿律師的工作非常滿意,贈送錦旗表示感謝。王建軍律師經常利用空閑時間,到中小學進行法制講座,對老師和學生進行普法宣傳。2006年1月4日,王律師冒著大雪到萬榮中學給老師宣講未成年人保護法并被聘為該校法制副校長;他經常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并發(fā)揮協(xié)調作用,他和山西省律協(xié)青少年委員會副主任柴淑萍同庭辯護的一起發(fā)生在親屬間的四名未成年重大盜竊案各被告均被減輕判處得到釋放。
2007年1月7日,在省律師協(xié)會第一次會長辦公會上,王建軍律師又部署了新一年山西律師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計劃,決心把該項工作做得更好。
“律師業(yè)面臨很多機遇和挑戰(zhàn)”
對于律師業(yè)的未來,王律師滿懷信心。他說國家所倡導的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與依法治國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不法則不和,不能依法治國就沒法建設和諧的社會。法治的前提是民主,律師是民主的象征,法律的化身,律師在推動我們依法治國的進程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未來律師業(yè)充滿了很多的機遇。
同時,律師這個職業(yè)的挑戰(zhàn)性很強,特別是在我國,不斷地修訂法律,新舊法更替快,如果不好好充實自己,根本無法適應。正是因為不斷地學習充電,王建軍經常在一些專業(yè)性的報刊上發(fā)表文章,還經常到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金融機構、運城學院講課。即便如此,他還是覺得自己的知識跟不上時代的步伐,2001年重返山大讀了兩年的法律碩士,從法學老師身上學到了更多的理論知識。他說很羨慕法學老師,可以一邊教學,一邊進行實踐,兩不相誤,理論與實踐相長。
采訪中王律師謙虛地說,像他一樣為追求正義而努力的律師很多。相信在他們孜孜不倦的努力下,普通百姓維權之路的艱難境況將會逐漸得到改善;中國的法制建設征途將會越來越平坦;我們的和諧社會目標也將會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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