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導演假官司獲刑1年半被終身禁業(yè)
日期:2010-11-06
作者:陳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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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餿主意,讓一位知名律師付出終身禁業(yè)的代價。昨日,西湖區(qū)法院采納檢方指控,并以幫助偽造證據(jù)罪判處浙江萬馬律師事務所原主任徐敏有期徒刑1年半,徐敏的同事律師賀俊因同樣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另兩名同案犯也分別被判刑。
2007年4月,一位姓張的先生通過中介,與一名叫何黎鑫(一審法院以妨害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半)的賣房人簽訂了購房合同,約定何黎鑫將桂花城春曉苑的一套房子以204萬元的價格賣給張某夫婦,張某夫婦按約定支付了首付款59萬元后入住該屋。
后因房價上漲,何黎鑫覺得房子賣虧了想反悔,他咨詢了律師朋友徐敏后,決定采用虛假訴訟的方式使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
何黎鑫找來親戚鄭永標(一審法院以幫助偽造證據(jù)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半年,緩刑1年),與他簽訂了一份假合同,合同的落款時間,故意定在與張某夫婦所簽合同之前,接著,讓鄭永標向法院起訴何黎鑫,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給鄭永標。
徐敏后來還安排所里律師賀俊作為鄭永標的訴訟代理人。就這樣,何黎鑫不想賣的房產過戶到了鄭永標名下,一轉手后,又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這樣一來,張先生當然不服,向西湖區(qū)檢察院抗訴,檢察院一查,查出了貓膩。今年5月12日,法院撤銷原來的判決,房產最終屬于張先生。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敏、賀俊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jù),已構成幫助偽造證據(jù)罪,另外兩人作為執(zhí)業(yè)律師,卻違背事實,公然偽造證據(jù)、進行虛假訴訟,妨害了正常的訴訟活動,兩人分別獲刑1年半和1年。
據(jù)省檢察院不完全統(tǒng)計,我省今年至少有9名律師被查處,另有多名律師被外地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而律師一旦被判處刑罰(包括緩刑)都將被終身禁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