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上海律師調解化解社會矛盾先進評選委員會研究同意,以下個人被推薦為上海律師調解化解社會矛盾記功個人、先進個人、表揚候選人,現(xiàn)予公示。
擬評為上海律師調解化解社會矛盾先進個人并記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個人三等功一次:
邵曙范(震旦所) 胡賢德(胡賢德所) 張善美(天一所)
劉習赟(君悅所) 吾買爾江(同源上海所) 韓明志(韓明志所) 吳益民(吳益民所) 田志超(中夏旭波所) 黃亞忠(申江所) 范仲興(范仲興所)
擬評為上海律師調解化解社會矛盾先進個人:
江凈(新閔所) 歐陽潤(浩信所) 張俊(宏倫宇君所)
張慧卿(恒業(yè)所) 岳文輝(金能所) 張盈東(滬南所)
沈秋 君(方正所) 周仁昌(群成所) 姜濤(興業(yè)所)
周桂云(同一所)
擬全市通報表揚:
邵柏鈞(滬中所) 崔鴻祥(集天成所) 鐘穎(鐘穎所)
潘書鴻(恒建所) 胡枝東(聯(lián)誠所) 秦雷(秦雷所)
吳軍(萬聯(lián)所) 王嶸(漢商所) 王潤華(志道所)
沈國英(沈國英所)
對以上公示候選個人,如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有關部門反映。
公示時間: 2009年 10月 16日起 至 2009年 10月 20日 止
聯(lián)系部門:市司法局政治部宣傳教育處
地址:吳興路225號2618室;郵編:200030
聯(lián)系人:魏曄、張發(fā)勝
聯(lián)系電話: 24029898、24029712;傳真:64740692
聯(lián)系部門:市律師協(xié)會辦公室和宣傳部
地址: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樓;郵編:200032
聯(lián)系人:陳東、潘毓霞
聯(lián)系電話:64163703、64180573;傳真:64185837
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注:本公示同時在東方律師網(wǎng)上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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