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xiàn)將《上海市2009年度公證員、律師系列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fā)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考試動態(tài)”欄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上海市2009年度公證員、律師系列中級專業(yè)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在公證員、律師崗位上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遵守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紀行為。
(二)公證員、律師系列報考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有關條件:
1、公證員報考人員在擔任公證員期間,辦理各類公證業(yè)務年平均100件以上;律師系列報考人員在從事專職律師期間,每年辦理各類律師業(yè)務達20件以上;
2、通過規(guī)定的職稱外語(古漢語)、職稱計算機考試;
3、學歷及工作經歷須滿足以下其中一條:
(1)法學博士;
(2)法學碩士且在公證員、律師崗位上工作滿2年;
(3)大學本科或法學??埔陨蠈W歷且在公證員、律師崗位上工作滿4年。
(三)已獲得非本專業(yè)系列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職公證員或專職律師參加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公證員系列報考人員須在本市公證機構擔任公證員1年以上,律師系列報考人員須在本市律師事務所從事專職律師工作1年以上,并經業(yè)務考核合格。
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一)公證員系列:
2009 年12月19日 13:00-15:00 《公證員實務綜合理論》
15:30-17:30 《民商法律實務》
(二)律師系列:
2009 年12月19日 13:00-15:00 《律師實務綜合理論》
15:30-17:30 1、《民商法律實務》
2、《刑事法律實務》
(1、2任選一門)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當次考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時間
2009 年10月22日 - 10月 24日 (9:00-11:00,13:30-16:00)
(二)報名地點
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101室(瑞金南路438號,近斜土路)
咨詢電話:64049005
(三)報名方法
參加考試人員應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并加蓋單位公章,按規(guī)定的報名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外語證書、職稱計算機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聘書、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同版)到報名點辦理手續(xù)。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職稱外語和職稱計算機證書須在有效期內,身份證復印件需粘貼于報名表反面。
老考生填寫考試報名表后,攜帶原準考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同版)直接辦理報名手續(xù)。
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80元。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09年12月4日-12月5日(9:00-11:00,13:30-16:00)至報名點領取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領取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報名點聯(lián)系。
五、成績查詢
(一)考試后兩個月可于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成績。成績單不另行發(fā)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在成績查詢網址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為成績公布后兩個月,地點為相應報名點。
附:考試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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