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榮)律師還我清清白白
日期:2009-04-24
作者:王國榮
關于打官司,在黑白顛倒的歲月里,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它反映出司法的不公平公正。唯利是圖的律師是為有錢有勢的人辯護的,因此冤假錯案層出不窮,遭殃的是有口難訴的黎庶百姓。
改革開放后的三十年,中國大地如沐春風,百廢待興,撥亂反正,一批批冤假錯案得以平反昭雪??平膛d國、以法治國走上了正確的軌道,“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蔚然成風。現(xiàn)在發(fā)生任何糾紛都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獲得圓滿解決,而且使人心服口服。筆者曾親身經(jīng)歷過這樣一起“律師還我清清白白”的事例。
事情還得從幾年前的一個夜晚說起,在家人熟睡之際,遭盜賊光顧,我放在編人員衣袋里的皮夾子被盜,損失人民幣數(shù)百,最麻煩的是我的身份證也一起被盜走了。輕而易舉拿到我身份證的盜賊頓生歪念,馬上到位于四川北路上的協(xié)亨手機城買了一部CDMA的手機。接下來的幾個月里,我家的信箱里總會收到聯(lián)通公司的帳單,我頗感納悶:當時我還沒有使用手機,何來手機帳單?因此,對此我置之不理。隨著時間的推移,欠帳的數(shù)目越來越大,聯(lián)通公司曾經(jīng)親自派人到我家來催債,一段時間搞得我焦頭爛額、寢食難安。更令我費解的是協(xié)亨手機城的柜臺營業(yè)員也一口咬定是我本人去買手機的,而且添油加醋說的繪聲繪色……
當時我真像是被五雷轟頂,有一種“即便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的感覺,擺在我面前的只有兩種選擇:一是如果就此罷休,繼續(xù)背黑鍋,那么欠款將是無底洞,竊賊卻可以悠閑地逍遙法外:二是身正不怕影子歪,不能輕易放棄……靜下心來,權衡利弊,我理智地選擇了后者。冷靜地思考了一下,可惡的盜賊在買手機時肯定要在發(fā)票上留下蛛絲馬跡,比如說簽名等。因此,我要求虹口法院做筆跡鑒別,當時,一位年輕的聯(lián)通公司聘請的徐姓律師遞給我一支筆,我在他的本子上簽下了我的大名,他看了一下,馬上明白了,欠款手機不是我買的……這起曠日持久的手機風波終于塵埃落定了,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氣,萬分感激聯(lián)通公司的律師為我主持了公道。
如今,律師的形象在我的眼中變得越來越高大,我們的國家也越來越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