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往年不同的是,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審計報告中,除反映審計發(fā)現(xiàn)的種種問題外,還用了更多篇幅、更重筆墨揭示了問題背后的深層原因。這無疑是對公眾疑問的回應,成為2010年度審計報告的一大亮點。
由于社會的廣泛參與監(jiān)督,審計結果自2003年披露以來,對發(fā)現(xiàn)和遏制違規(guī)行為、懲治和預防腐敗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人們同時也發(fā)現(xiàn),一年年披露、一次次整改,一些單位依然榜上有名、屢審屢犯。如何消除“頑癥”,防患于未然,這就要求相關部門不僅要審出問題,更要挖出“病根”。
個別部門和單位轉移挪用資金、私設“小金庫”、亂收費、亂發(fā)福利,個別領導干部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侵占國有資產等,其中固然有主觀上自律意識不強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制度上的不夠完善和執(zhí)行的不夠嚴格,客觀上為違法違規(guī)問題制造了空間和漏洞。遺憾的是,最后公布的審計情況,往往只有簡單的審計數(shù)據(jù)和違規(guī)結果,很難顯示背后的矛盾和問題。
然而這次審計報告中,除了列舉一系列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大案要案,審計部門還揭示了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在此基礎上,報告又進一步深入分析指出問題背后隱藏的制度性原因。這些總結和分析,不但是對社會關切的良好回應,更是為找到“病根”并最終解決問題,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要發(fā)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功能,審計部門的工作就必須向更廣領域和更深層面拓展。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只有把這些深層次的體制性障礙、制度性缺陷充分暴露在陽光下,才能有利于“因癥施藥”,有利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記者張曉松、周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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